瑞康医药(00258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瑞康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需审议的相关议案, 在审阅公司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在详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具备 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违规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制定《防范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 2 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能够有效防止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维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