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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升科技(603601)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601再升科技(603601)2025-04-23 23:38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公司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担保额度调剂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合营或联营企业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9]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0] - 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时,合营或联营企业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0] 担保管理措施 - 财务部门应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8] - 业务经营部门应及时了解被担保方经营情况[18]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8]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履约,未履约应采取补救措施[18]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18]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责任[19]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后应及时报送交易所并披露相关信息[21]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21] - 对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等责任人公司将追究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