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3002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