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300296利亚德(300296)2025-04-23 23:38

第一条 为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