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亚德(30029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300296利亚德(300296)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