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 理财。 一般投资包含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证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