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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002883)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002883中设股份(002883)2025-04-24 17:1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根据审计(风控)部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审计(风控)部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情况[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职责包括对公司及所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6] - 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权、决策建议权等多项权力[7] - 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包括审计通知书等多种资料[18] 内部审计 - 主要内容包括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等[15] - 程序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管理层需求拟定,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5] - 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16] 审计报告与保存 - 特别重大审计事项永久保存,重要事项保存30年,一般事项保存10年[18] - 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初稿有异议,应在接到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6] 外部审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1] 报告披露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2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21] - 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