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浙江联盛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葛昌华先生、阮涛涛先生和金礼才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