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可 操作性,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指事件发生的当日)传递到信息披露部 门和有关人员,并按照法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 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 本办法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施加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