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 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