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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88056莱伯泰科(688056)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