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保障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 1 — (一)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