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00228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使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 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 过程中能够解除、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是外部 信息管理和使用的日常管理部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