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农生物(3011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和《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独董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