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黄永进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永进 本人作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忠实、尽 责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上述会议, 无委托、缺席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人 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本人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