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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688021奥福环保(688021)2025-04-25 20:3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分 别为安广实、范永明、张浩。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 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 显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 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安广实、范永明、张浩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附属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其中,独立董事张浩先生担任公司 关联企业上海运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运百")的监事并间接持有 上海运百的股权,公司同上海运百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