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603848) -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4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