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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3010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301026浩通科技(301026)2025-04-25 20: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董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董对公司及股东负有诚信勤勉义务。 独董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董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董,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董应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 (一)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1 (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二)具有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行独董职责所必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