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301026)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存量资金效益,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争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以不超过 10 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 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和范围 严控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 财产品。 (四)理财授权期限 的核查意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 技"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浩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