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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2758浙农股份(002758)2025-04-26 01:38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浙农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浙农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1,就公司本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 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金杜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上市公 司保证提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