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刘金全先生、李启明先生、曾燕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并结合独立 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 事胡志勇先生、刘金全先生、李启明先生、曾燕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