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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975博杰股份(002975)2025-04-26 02:1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 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 时对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查并提 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