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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002088鲁阳节能(002088)2025-04-27 16:03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在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 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 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体现本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在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 (四)体现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八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