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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3331百达精工(603331)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