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科技(68861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股票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或"公司") 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 议》,本所接受西力科技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以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