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4月27日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重大治理制度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无锡水星集团等多家公司认购不同数量股份[3] - 各股东以不同金额出资折股[3][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相关信息[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多项重大交易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相关审议[9][10]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会议相关 - 变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5]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特定股东推荐[16]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7] - 公司党委人员设置有规定[1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8] - 董事任期及辞职等有相关规定[18][19][20] - 独立董事提名、审查等有相关规定[20][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外部董事人数超半数[23]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22][23] - 董事会行使拟订公司重大收购等方案等职权[23] 交易关注 - 多项交易情况需关注[24] - 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4] 公司运营 - 公司对外捐赠需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投资等多项资金使用有比例限制[27] - 董事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战略研讨或评估会[2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中期、季度财务报告[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有规定[3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及不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有规定[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有要求[33] - 公司完成股利派发有时间要求[3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34][3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 - 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需经特定比例股东通过[36] - 公司解散清算有相关规定[36] - 《公司章程》等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制度已生效[38][40]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