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金证券")作为肯特催化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260万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000,000.00元,扣除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