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000637) - 8.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2025年修订) (2025年4月27日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 规程》(以下简称"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和披露 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工作规程的规定做好与为公司 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其相关人员, 下同,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 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发 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