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000637) - 1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2025年4月27日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并 协助董事长履行其信息披露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 1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