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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贝卡(6004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439瑞贝卡(600439)2025-04-29 00:3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提升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 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