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600439) -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成员由三名 独立董事和二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