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1条 为适应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3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4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5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6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 3 至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