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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3000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0084海默科技(300084)2025-04-29 02:1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3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4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 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 董事)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5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1 第1条 为建立和健全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