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7][8][9][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履行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及信息披露事务[12]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14] 工作开展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具体方法、建立健全档案[15]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6]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7] 合规要求 - 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10][1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办业绩说明会,通知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以临时报告形式发出[24] 活动安排 - 投资者到公司参加活动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预约登记[29]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安排投资者现场调研、参观及媒体采访[29] 活动要求 - 公司举办大型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要主题清晰、用数据说话、展示公司亮点[22] 记录与披露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9] - 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相关信息[21] - 公司应按规定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传媒披露不得先于指定渠道[22] 说明会召开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23] 交流渠道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在互动易答复要谨慎客观[26] 咨询设置 - 公司应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由专人负责接听记录[28] 沟通要求 - 公司与投资者直接沟通时可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以机构名义签署需加盖签章[30]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泄露和利用其交易等[31] 资料保管 - 公司与投资者交流应做好记录,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至少十年[32] 信息核查 - 公司要求特定对象发布相关文件前知会并核查,发现问题要求改正[33] 事后程序 - 公司建立事后复核程序,关注信息保密和股价波动,必要时信息披露[33] 权利行使 - 公司对不正当行为有权行使制止权和沉默权[34]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36] 纠纷解决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3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修订[36] 制度权限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6]
开勒股份(3010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_2025年0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