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00291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高慧先生、陈景华先生、吴小艳女士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慧先生、 陈景华先生、吴小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