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