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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131聚赛龙(301131)2025-04-29 02:15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协调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 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市聚 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职工 代表 1 人,独立董事 3 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职权范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