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思创医惠(30007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300078思创医惠(300078)2025-04-29 03:17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 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立性 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 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 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100%股权,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的要求,经审慎判断,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