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杭离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已于2024年2月7日任期届满离任。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娄杭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本人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与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负责人保持沟通,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 股东大会,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席会 议,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