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300211)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