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武龙、戈世霆、孟凡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