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6886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独立董事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