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禾信仪器(6886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688622禾信仪器(688622)2025-04-29 22:48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 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