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6032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汇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 并制定本《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的监督、审核、沟通及协调。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