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武汉逸飞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红波、邵泽宁和非独立董事丛 长波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潘红波先生担任,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 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