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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68864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
688646逸飞激光(688646)2025-04-30 01:1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红波,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管理学专业博士学历。2008 年 1 月至今,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系主任。同 时兼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83.SZ)、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0332.SZ) 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