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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30055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557理工光科(300557)2025-05-09 19:4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正文 法律意见书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内容及 议案中所涉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致: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列席理工光科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召开的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