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60026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洋复育 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照明")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