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萃华珠宝(002731) -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731萃华珠宝(002731)2025-05-15 19:17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515 第 001 号 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 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电话:86-24-23342988 传真:86-24-23341677 萃华珠宝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515 第 001 号 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赵程涛律师、冯宁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