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300916)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5)第149号 致: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朗特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婷婷、黎诗芸 律师(以下简称"信达律师 ...